装配式建筑

装配式建筑


△政策依据

(1)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3月23日印发《“十三五”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》(建科[2017]77号)
(1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16]71号)
(1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19号)

△实施意义

1. 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;
2. 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;
3. 有利于提高建筑品质;
4. 有利于调节供给关系;
5. 有利于文明施工、安全管理;
6. 有利于环境保护、节约资源。

△咨询服务

(1)前期策划阶段:在项目前期开展装配式技术体系选用、预制装配指标策划、预制装配式投资及增量成本估算、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咨询。
(2)建筑方案设计咨询:根据要求初步确定预制构件设计范围,提出方案修改建议。
(3)施工图设计咨询:落实预制率、装配率、配合全专业出构件平面、立面拆分图、配合甲方报送主管部门验收资料形式审查。
(4)BIM技术:项目建设全过程运用,包括设计、制作和施工阶段。

服务热线

020-391869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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